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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子数据分析让案件“起死回生”
2015-12-1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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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子数据分析让案件“起死回生”

如何更好地收集、审查与运用电子数据,对海量的电子数据进行分析,使之成为指控犯罪的有力证据,是当前检察技术人员亟待解决的新课题。河南省西平县检察院不等不靠,大胆探索,形成国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方式,一方面,购置DEC电子物证勘查箱等技术装备,确保嫌疑计算机精确拷贝、无损复制;另一方面,积极组织学习相关知识,结合实际开展电子数据应用,积累实践经验,取得明显成效。

2014年底,某医院收费员张某声称收费系统故障导致现金亏空,无法交账。医院请来软件商分析,无明确结论。该县检察院接受上级指派受理后,认为应当对此进行数据分析。该院技术科人员对侦查人员进行技术指导,远程控制技术导出收费软件数据,并对取证过程进行屏幕录像。技术人员经过电子数据进行比对,发现该医院收费软件部分模块数据稽关系不正确,但是,其收费结算计算正确,认定张某应当对短款承担责任。在此案办理过程中,技术人员封存原盘,只在复制盘上进行分析,把保真放在第一位,同时做到对涉案医院商业秘密、病员隐私负责,不影响医院业务正常开展,受到各方好评。近年来,该院受理或接受上级指派,协助鉴定人办理电子数据分析8次,通过电子数据分析查获涉嫌犯罪金额660多万元,7名涉案人受到法律追究。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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