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丰富大数据采集手段
2015-09-2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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丰富大数据采集手段


为切实发挥大数据在推进税收管理现代化进程支撑作用,市地税局多措并举,丰富大数据采集手段。

整备回流数据成为数据采集主体。利用大集中回流库,在省局数据回流的基础上,根据实际需要先后制定大集中的数据回流库表及视图1200余张,及时更新回流大集中系统的各类代码表,纳税人的登记、发票、申报数据,税务机关的纳税服务、风险应对、减免税审批、会统报表等相关核心数据,确保大集中系统数据采集的完整性和及时性,为数据的分析利用提供保障。

税企互动进一步完善数据补充。扎实做好税务机关前台数据和风险应对环节的数据采集工作,在风险应对实地核查环节,制定风险应对底稿,按底稿要求填写纳税人的相关登记、变更、减免税、财务报表等相关信息,及时修改大集中系统的数据信息,逐步提高数据的准确性。

力促第三方数据采集平台平稳运行。我市自2012年底开始在全省率先搭建第三方数据采集平台,目前可以采集40个部门的相关数据信息,今年以来共采集涉税信息58多万条。

实现外网数据采集。强化第三方数据采集与利用,结合本市地方税保障平台,将采集获取的第三方涉税数据,根据业务需求建立风险模型识别风险点,建立了10项风险指标,采集数据18000余条,确认有效风险记录1061条,促使建筑项目补登记848户,风险应对入库税款3586.3万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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